時瑾眸微微明亮了些,帶著笑意看:“能等我一下嗎?我需要先洗手。”
姜九笙:“……可以。”
不是不習慣和人共餐嗎?
又是濾鏡?
蕭林琳:“……”
徐青舶:“……”
還能說什麼呢?也是破天荒頭一回見。
時瑾和姜九笙一前一后離開了辦公室,蕭林琳擰著眉頭站在原地,徐青舶同樣怔愣。
徐青舶與時瑾是同窗在醫院并非什麼,蕭林琳問他:“時醫生一直不接共餐邀請嗎?”
時瑾優雅禮貌,很紳士,卻似乎總是拒人千里,至醫院里的醫生護士,他從來都是君子之,不即不離。
他是個紳士,卻是個最矜貴的紳士。
徐青舶挲著下:“確切地說,是不接士的邀請。”想了想,話鋒一轉,“不過若是男士,只要不到他就行。”
可那個人……
蕭林琳若有所思。
“那是他的鄰居,是例外。”徐青舶笑著說。
不過,這麼多年了,就出現了這麼一個例外,當然,時瑾邊從來不乏投懷送抱的人,畢竟,他那般兼皮相骨相的男人世間有,自然引得很多人心折。
時瑾天賦好,智商高,拿博士學位時也不過二十出頭,與之同屆的徐青舶等一干人都大了他四五歲,那時,一個寢的室友見他清心寡,便拉著他一起看‘作片’。
當時那小子說了什麼來著?
哦,他說:“實驗室新運來了兩尸,我很忙。”然后他起,要去看尸。
室友不死心:“尸有什麼好看的。”指著電腦屏幕上正酣暢淋漓的男,“沒覺?”
時瑾很優雅地說了一句:“跟尸并無差別,不過,尸對我有醫學價值,他們,”頓了一下,語調很慢,很有涵養地說,“我**不起來。”
徐青舶and室友:“……”
那時候他們都懷疑時瑾他不*舉!
拿了醫博雙學位之后,時瑾應耶魯醫大的邀請,留校教了一段時間的臨床心外科,那時,他班里那些金發碧眼的小姑娘,沒一個不蠢蠢的。
自然,有佳人相邀。
時瑾當時的理由很方:沒空,要批論文。
隨后,就讓那小姑娘帶話回班里:“關于主脈瘤的外循環,麻煩你幫忙通知一下,明天上課前,每人提兩篇論文,不可以原文摘抄,更不可以復制粘。”
自那之后,再也沒有小姑娘敢邀時瑾共餐了,論文不好攻克,這朵高嶺之花,更難攻克。
時瑾的餐桌禮儀簡直無可挑剔。
姜九笙一邊吃排骨一邊慨,沒見過誰能將一頓排骨吃得那樣慢條斯理,細嚼慢咽的優雅。
時瑾放下筷子:“要水嗎?”
的手打了石膏,不方便,點了點頭。
時瑾了一張巾給手,然后起去倒了一杯水,摻溫了給,等喝完,又接過杯子,放回柜子上。
端茶倒水陪聊的工作時醫生都做了,助手小喬干脆出去,給二人騰地方。
“梨和橙子你不能多吃。”時瑾突然說。
姜九笙看了一眼柜子上的果籃,是早上蘇傾送來的,怎就不能多吃,沒反應過來,不明其意。
時瑾解釋:“上次你來看了婦科,痛經之癥是要忌冷的,梨和橙子都是寒涼的水果。”
很私的話題。
不過,從時瑾里聽到卻沒有半點難堪,倒像醫囑,他口吻很專業。
姜九笙不由得打趣了一句:“時醫生對婦科也有研究?”
他這才略有不自然,別開頭,低聲回道:“只會理論皮。”
“有你不會的嗎?”姜九笙挑著眉笑,“全能時醫生。”
才住院不到兩天,就時常耳聞到醫院的小護士談論時瑾,格好,教養好,智商高,是個醫學天才,通各個科室,哦,還會做飯,會養狗。
非要羅列出時瑾的缺點的話,姜九笙覺得私生飯勉強算一個。
不過,他手好看。
那點缺點就算不得什麼了,姜九笙想著,目就游離到時瑾手上去了。
關于玩笑的那個問題,時瑾想了很久,回答得很認真:“很多事我都不會,比如你擅長的搖滾和樂,只是就目前而言,我并不確定以后會不會去學,興許不通,略懂一二應該不難,不過有一件事我確定我現在不會,以后也不會。”
姜九笙的好奇心被勾了出來:“什麼?”倒一時想不到有什麼是高智商的時瑾學不會的。
他一本正經:“生孩子。”
姜九笙:“……”
來自天才外科醫生的冷幽默。
時瑾沒有再說什麼,一聲不吭地把果籃里的梨和橙子挑出來,然后用袋子裝起來,送給了門口把守的兩位保鏢大哥。
姜九笙:“……”
時瑾果然是的私生飯,可謂是‘面面俱到’。
理掉了忌口的水果,時瑾看了看手表,問姜九笙:“要喝酸嗎?我辦公室有黃桃味的。”
“要。”又補了句,“謝謝。”
時瑾角笑意微泯:“不客氣。”
他又給倒了一杯溫水放在床頭柜上,然后轉出去。病房外的聲音不早不晚,剛剛好響起。
“笙笙。”
是男人的聲音,有些溫厚。
姜九笙抬頭看去,病房門口的兩人正四目相視。
“你好。”時瑾先出了手,“我是時瑾。”
門口的人稍稍怔愣了一下,手握,他也自我介紹道:“我是程會。”
姜九笙下床,吊著打了石膏的手走過去。
“怎麼過來了,沒有課嗎?”問程會。
程會禮貌地對時瑾頷首,轉而看向姜九笙,語氣隨意而稔:“聽莫冰說你在醫院,向學校請了假過來的。”
姜九笙了然,這才向時瑾介紹:“這是我哥。”
演藝圈時,特意拜托過宇文沖鋒,關于家庭況,一概不宣,除了親近之人,外人都不知還有一個哥哥。
程會隨父姓,隨母姓,隔了四歲,他們生得不相像,程會像父親,個子很高,戴著無框眼鏡,周正又書卷氣,不像姜九笙,眉宇間總帶著兩分野,不笑時,冷艷又薄涼,這‘笙爺’的稱號便由此得來。
時瑾頷首,算是問候。
轉而,姜九笙再向程會介紹時瑾:“這是我的朋友。”很快,又補了一句,“和鄰居。”私生飯就不用說了。
程會點點頭,說了句‘你好’,就沒有再攀談,錯開位置,讓時瑾出去。
待人走遠后,程會目還沒有收回來,盯著門外。
姜九笙問:“你認識時瑾?”
一個乖巧懂事,是軍區里名副其實的公主;一個淡漠悶騷,來自百年隱世家族。 一個熱情大方便生薄情;一個紳士疏離便生癡情。 第一次相遇,蘇先生想:這丫頭軟萌好欺,字寫的挺好。 第二次相遇,蘇先生想:這丫頭走神遲鈍,長得挺漂亮。 第三次相遇…… 次次相遇,次次驚艷,墜入愛河而不知。終有一天: “蘇庭云,你不會喜歡上人家姑娘了吧?”男子吊兒郎當,一副看笑話的模樣。 蘇先生恍然,幸而未晚。 又聽男子驚呼:“蘇庭云,我剛幫你查了一下,你看上的丫頭不簡單啊!” 蘇先生笑笑,早已知曉。慶幸的是當周圍人都在等她長大時,自己已經先下手為強,抱得美人歸。
黎雅芙被外人所知的成就有兩樣,一樣是小提琴大賽金獎,另一樣是白鈞琰的未婚妻。白鈞琰對她溫柔備至,有求必應,但從來不碰她。黎雅芙清楚他不愛她,他有個白月光初戀,他曾愛那個女人愛到發狂。他醉酒之后抱著她叫著那個女人的名字。他讓她彈奏他和初戀的定情曲。他和她約會吃飯都是照著以前和那個女人的儀式來。她從不抱怨,從不反抗,一如既往乖巧溫順,別人都笑她慘,她只是不在意而已。本來一切都很平靜,直到那一天白鈞琰的白月光回來了,黎雅芙毅然決然選擇了分手。別人猜測她分手是因為那個女人回來受了刺激,其實并不是,她分手是因為那個她以為已經死掉的男人出現了。**七歲那一年,黎雅芙媽媽從外面帶回來一個小乞丐,從那之后她什麼都要分他一半,吃穿用度,媽媽的關愛,因此黎雅芙十分討厭他,哪怕他會為她洗衣做飯,哪怕他會在寒冷的冬日打小時工為她賺補課費,全身被凍爛了也不在意,可是她還是討厭他。她將他辛苦賺來的錢扔在地上,她讓他滾。后來他真的離開了,從此下落不明,她卻發瘋一樣想他。她以為他已經死了,直到那一天他再次出現在她面前。他已功成名就,再也不是當年那個小乞丐了。她本以為他會恨她,他卻對她說:“我已經不是乞丐了,我是不是可以抱你了?”**白鈞琰一直以為黎雅芙愛他入骨,離了他她就活不下去,直到那個叫江寒的男人出現……他才知道這個一向乖巧溫順的女人原來可以對他這樣狠。*火葬場是屬于白鈞琰的。*男主是江寒。*依然是一本很甜很甜的文我準備的新坑《深入誘惑》,點進我專欄就可以收藏。文案:我準備的新坑《深入誘惑》,點進我專欄就可以收藏。文案:林熙雨從十五歲開始就寄養在陸家,和陸家其他兄妹都能相處和睦,除了陸家大哥陸鈞霆。陸鈞霆作為陸氏企業掌門人,做事雷厲風行說一不二,性格腹黑陰沉琢磨不透。林熙雨和其他人一樣,見到陸鈞霆就怕。可是后來她遇到一件比見到陸鈞霆更可怕的事情。她一覺醒來發現她把陸鈞霆給睡了……
六歲,為了一家人能活,她做了一個大膽的決定:“我要去水榭歌臺!”十年之久,一朝成為紅遍秦淮的歌女! 十六歲,山河破碎,國破家亡!雨花臺上,她不惜背負叛國罵名,忍受滅國之恥,在敵國的狂歡中,低吟淺唱,隻為守護一生摯愛! 可當一切真相大白,所有的守護最後隻不過是一場天大的笑話!時移世易,歲月嬗變,......且看她如何在這場亂世沉浮中,步步為餌,與狼共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