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費了半個月的時間,不敢耽擱了,每天儘可能地撲在刺繡上麵,這次完了,銀子可以賺不,每完一個作品,就需要休息幾天,實在是太累了。
當然,在忙也要出時間陪緣之玩,他還是一個孩子,好玩心強,不能讓他覺到孤獨。
“大嫂,昨天拿出去賣了,賣了兩塊手帕,二十個銅板。”真正的到了差距,大嫂一塊手帕就能賣十兩銀子,一塊兒手帕十個銅板。
“那你接下來有什麼打算?是用繼續秀著賣,還是要再學習學習?”
“大嫂,我一時也冇有主意,我這水平,何時才能學到你的水準?”
想當時,田小易也用了好幾年的時間,這是一個細活,可不是一眨眼就能完的。
“以你現在的水平,恐怕還要再學上兩年半栽。”
白菲菲一張臉都愁了包子,“啊!需要這麼長時間啊。”
“那你學刺繡的目的是什麼?”
“我想要和大嫂一樣,學好刺繡,把手帕賣出去,賺點銀子。”
“其實,你要是單純的賺銀子,倒是有彆的方法。”
白菲菲眼睛一亮,“還有什麼辦法?”
這裡的吃食比較單一,倒是可以賣點吃的,至於賣什麼呢?還需要想一想。
“這樣吧,等我寫好配方,你照著做一遍,如果做了,就拿出去賣。”
對於做飯這件事,白菲菲還是有把握的,從小就乾活做飯,不在話下。
“那我就等大嫂的好訊息。”
“嗯,過幾天正好我去看看爹孃。”
每到晚上,白寒飛都會檢查一遍的傷口,需要塗藥的地方,千萬不能省。
“其實,我已經好了,不用再塗了。”他的手法輕無比,和他的長相格格不。
“還冇有好利索,不能懈怠,如果留了疤,可就不好了。”
“嘿嘿,我如果留了疤,不是跟你一樣了嗎?正好絕配。”
這個小娘子與彆人不一樣,彆的人都希白白,倒是好,腦袋裡不知道想一些什麼奇奇怪怪的想法。
“我這個疤是好不了了,我是一個大男人,留疤冇什麼問題,你是一個子,留了疤不好看了。”
“說起這個了,你臉上的疤是怎麼來的?難道也是打獵的時候,被什麼抓傷了?”
他的過去暫時還不想讓小娘子知道,不知道知道了以後,會有什麼想法,還是先彆告訴了。
“時候不早了,我以後再跟你說。”
田小易翻了一個白眼,這還有啥不能說的,難道是太丟人了,怕說出來遭到笑話。
“你放心吧,我不會笑話你的。”
白寒飛一臉奇怪的看著,“好了,彆好奇了,等哪天我跟你講。”
田小易撇撇,他不願意說,也不強迫,“那好吧!”
在他的眼裡,就是一個可的子,模樣可,說話可,作可,反正做什麼都可無比。
大概田小易連自己都冇有察覺到,在和白寒飛說話的時候,有點撒的意味,在和彆人說話的時候,霸氣外,可鹽可甜。
長時間的相,田小易也冇有那麼排斥他,反而覺得他渾散發著魅力,讓人著迷,自然而然的躺在他的懷裡。
“也不知道什麼時候能住進新房子?”
“不出意外的話,冬天就可以了。”
“那正好,現在這個屋子風又不擋雨,等房子蓋好了,把爹孃接過來,咱們一家人住在一起。”
看過爹孃的房子,和這也差不多,而且夏天,白菲菲一個人在廚房裡睡覺,多心酸啊!
“好,都聽你的。”
了的長髮,滿足的閉上了眼睛,“睡覺吧。”
月的照下,隻能約約的看一個大概,他的鼻梁高無比。
不安分的小手,正在描繪著他的眉形,被一隻糙的手抓住了,再這樣下去,他可不敢保證會發生什麼。
把全部都抱在懷裡,又閉上了眼睛,心裡早已樂開了花,小娘子好香好。
店鋪裡的糕點普通人吃不起,把配方寫在了紙上,讓白菲菲試著做一遍,味道好的話,就拿出去賣。
“緣之,走了,去家。”
柳樹已經發芽了,可以去地裡乾活兒了,家裡隻剩白菲菲了。
“我在旁邊指導,你試著做一遍。”
“好。”
白菲菲咬咬牙,心裡暗下決心,一定要學會,用到糖的地方非常多,知道孃的格,缺了什麼,一眼就能看出來,而且這件事,冇有和娘說。
穿越成農家女,溫竹青表示不怕不怕,好在有醫術傍身,我可以發家致富奔小康…… 咦?你怎麼不按套路來?還沒吃苦咋就采了人參娃娃吃穿不愁?還沒有被媒人踏破門檻咋就有了個未婚夫? 明明小村姑咋就成了身世複雜出身大家? 好吧好吧,征服狡黠的未婚夫,拿下商界頭把交椅,也算你是人生贏家!
岳知菀為了少時的戀慕,不顧一切追隨凌昭上了戰場。到頭來,仍是鏡花水月,南柯一夢。為他患上不治之癥,她甘之如飴。為他喝下無解之毒,她悔之晚矣。那毒澆在了心上,解了她的愛。“我祝王爺,此生事事順遂,多子多福。”“我祝王爺,不要記得岳知菀,一輩子也不要記起來。”就算你記起來了,我也不會原諒你,絕不——!
前世,蘇年年真心錯付,引狼入室,害自己全族慘死。而那個被她害了的人,萬箭穿心,只爲保她一個完整的肉身。 蘇年年感動不已。 一朝重生,她幫他護他,決定對他好一點,誰知他拒人於千里之外,還處處跟她作對。 前世,蕭晏辭深愛蘇年年,披着溫順的羊皮蟄伏在暗中,想着有朝一日將她奪回。可最後她爲別的男的而死。 蕭晏辭覺得自己臉上寫着怨種二字。 一朝重生,他決心再不被兒女情長牽絆,她卻又屢屢在他身邊蹦躂。 蘇年年:“王爺喜歡我就別裝了,貼貼。” 蕭晏辭:“離我遠點。”轉瞬又扣緊她的腰。 成婚後,二人恩愛甜蜜,和和美美。 直到有一天蘇年年發現他也重生了…… 她心虛不已,小心做人,還是露出了馬腳。 一日,他把剛睡醒的她狠狠壓在榻上,聲音低啞危險: “本王聽說,你也是重生的?”
宋朝夕一觉醒来,穿成书里的同名女配,女配嫁给了世子爷容恒,风光无俩,直到容恒亲手取了她的心头血给双胞胎妹妹宋朝颜治病。她才知自己不过是个可怜又可笑的替身。奇怪的是,女配死后,女主抢走她的镯子,病弱之躯竟越变越美。女主代替姐姐成为世子夫人,既有美貌又有尊贵,快活肆意! 宋朝夕看着书里的剧情,怒了!凭什么过得这么憋屈?世子算什么?要嫁就嫁那个更大更强的!国公因为打仗变成了植物人?不怕的,她有精湛医术,还有粗大金手指。后来国公爷容璟一睁眼,竟然娶了个让人头疼的小娇妻!! 小娇妻身娇貌美,惯会撒娇歪缠,磨人得很,受世人敬仰的国公爷晚节不保…… PS:【女主穿书,嫁给前夫的是原著女主,不存在道德争议】 年龄差较大,前面女宠男,后面男宠女,互宠
前世冉秋念家破人亡,不得善終,重生歸來,她要讓那狠心郎君和毒辣繼姐,血債血償! 卻在復仇開始前,遇上曾經護她一世的陰郁權臣,看著還寄人籬下的大哥哥,她決定這輩子的大佬她來守護!如果能順便抱個大腿就更好啦。 沒想到養著養著,養成的權臣大佬,真的跟她成了一家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