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所以用這麼大的力氣去拉攏這個吳律師是因為我想先把林霸天給保釋出來,這樣的話會讓魔放心一些。
吳律師裝作一本正經的模樣開始給我講起了那些專業的法規:“在國際上保釋可分為無條件保釋和附條件保釋。無條件保釋先于附條件保釋產生,適用很廣泛。無條件保釋,釋放時不要求提供金錢和證人擔保或其他條件。相比無條件保釋,英國為附條件保釋設置了各種各樣的條件。附條件保釋基本適用于犯嚴重罪名的犯罪嫌疑人。最常適用的條件包括在指定的地址居住、不與指定的人員接、不去特定地方、實行宵、在某一的時間向警察署匯報、在一定的限制條件下,法院可以要求提供保證金來確保被告人準時到庭。其它還有時間限制、出護照、電子技監控等。在我國保釋,在中國稱之為取保候審,是指偵查、起訴和審判機關在刑事訴訟過程中,對被刑事追訴而又未被刑事羈押之人,為防止其逃避偵查、起訴和審判,責令其提出保證人或納保征金,并出保證書,以保證隨傳隨到的一種刑事強制措施。因此,在我國取保候審之中的“保證”,不僅有被保釋之人的“保證”(在西方的刑事訴訟法中,往往是“宣誓”),還應包括財產之擔保或他人之擔保;而所候之“審”,除了法院的審判外,還包括偵查機關和起訴機關之傳訊(審問)。取保候審雖然是刑事訴訟法所規定的一種刑事強制措施,但相對于刑事拘留和逮捕這兩種強制措施而言,在我國的刑事訴訟實踐中,卻較被采用。這與《公民權利與政治權利公約》第9條第3項關于“等候審判的人監不應作為一般規則”的規定,明顯不相符合,因此,需對此問題予以研究,以推取保候審在我國刑事訴訟過程中更多地被采用。現在我已經把保釋的問題說了一遍了,不知道殷先生有什麼看法啊。”
季陽的qq號裡突然多了一個叫武俠朋友圈的分組,接踵而來的是:丹藥,古董,武功,兵器,甚至還有武俠小說裡面的美女。
國之重器,猛虎出籠!亦正亦邪的他注定有著無法平淡的命運!身負枷鎖執掌生殺命輪!他身立潮頭一生高唱大風! 隻裝最牛的逼,隻踩最狠的人!他一生輝煌,彪悍鑄就,舞練長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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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門女婿憋屈,不存在的! 有人問我為什麼,因為我有錢! 又有人問我,有錢就能為所欲為麼?沒錯,有錢就是能為所欲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