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謹辭把舒婉送進醫院,守了一夜。
舒婉扁桃發炎,低燒,醫生說不是很嚴重,給開了點藥,說是可以回去休息了。
可偏說頭好疼,肚子也不舒服,靠在宋謹辭的上,嗔地喚著,裝出一副要死不活的樣子來。
宋謹辭看到這副病懨懨的樣子,只好讓醫生給開了住院單,讓留在醫院觀察一晚。
每次一不舒服,他就特別得張,認為這是因為五年前把右腎換給他落下的後癥。
所以這次一回來,他就跟說,以後他會照顧,當作是還當年的救命之恩。
正是因為這個原因,當年拒絕他的求婚拋棄他,離開三年的人,才一回來就能將他鎖在邊。
舒婉的謀得逞,高興壞了,抿著小,地笑著。
時隔三年,這一次絕對要牢牢地抓住宋謹辭的手,再也不放開它了。
“老大,夫人昨天晚上從別墅搬走了!”
第二天早上,宋謹辭接到電話,說是譚詩昨晚已經離開了。
雖然離開是注定的結果,但他沒有想到的作會這麼快,快到讓他一點心理準備都沒有。
宋謹辭把舒婉送回家後,他便驅車回了清風居。
果然,那個無論他多晚回家,都會給留一盞暖燈的人,不在了。
站在玄關,宋謹辭愣住了,以往他只要一進門,譚詩聽到後,都會第一時間跑過來,接走他手里的公文包,然後,彎下腰去,從鞋柜里幫他拿拖鞋。
三年了,他早已習慣了!
可今天,他在玄關站了足足四五分鐘,也沒個人影過來,心里竟有一種空空的覺。
宋謹辭回過神來,將外套跟車鑰匙隨意地丟在鞋柜上。
然後,掉鞋子,懶得彎腰拿拖鞋的他,干脆就著腳上的子,徑直上了二樓。
推門進了主臥室,譚詩是個干凈的人,不論何時,總會把房間里收拾得干干凈凈,被子疊得整整齊齊,地上一塵不染。
哪怕人已經離開這個家了,也還是在臨走之前,把房間打掃了一遍。
宋謹辭在房門口駐足片刻,略地掃了一眼房間的置,干干凈凈,整整齊齊,是譚詩慣有的風格。
而後,他邁開步子,徑直往床頭柜那邊走去。
床頭柜上放著兩份離婚協議書,他直接翻到簽字頁,發現那個人都已經簽好字了。
而他親手簽下的一千萬的支票,原封不地放在離婚協議書下。
除了離婚協議書跟支票之外,宋謹辭發現床頭柜上多了一枚“鹿頭”造型的針。
這枚針是最高檔次的白金制的,一只小鹿頭栩栩如生,眼睛是明之山全世界最貴的鉆石制的,通明亮,可以稱得上這枚針的點睛之!
宋謹辭是個識貨之人,一眼便看出來這枚針價格不菲,則也得上千萬!
只是他想不到那個人哪來的這麼多錢,竟然送他這麼昂貴的禮?
而且,為什麼要送他這個?難不是什麼特殊的節日嗎?
宋謹辭想了一下,不是他的生日,也不是什麼人節、圣誕節、新年……
唯一的可能是……他跟領證三周年的日子!
在他看來很平常的日子,這三年來卻被譚詩牢記于心,當作最重要的日子一般,每一年的這個時候,都會心為他準備一份禮。
可他到開口跟提離婚,都不曾為準備過一次禮……
以往他不覺得這有什麼,可今天心里面多有點憾、疚!
宋謹辭握著手里的這只鹿頭針,突然心中閃過一個念頭。
他掏出手機,這就撥通了譚詩的電話。
“對不起,您所撥打的電話已停機……”
從昨晚到現在,也不過十幾個小時而已,的手機居然停機了……
他再也聯系不到了!
——
翌日,蘭城。
譚氏集團一早發布了一則消息,連任三年的陸總裁辭去總裁一職,將由他的妹妹譚詩來接任。
消息一發布出來,整個集團都炸開了鍋。
“這陸總裁不是經營得好好的嗎?怎麼好好地又換了一個人來管理?還是個人?”
“這人哪能管理好公司啊?我可聽說這譚大小姐是從小被家里人慣大的,八一公主抱,公司到手里,這不等于毀滅嗎?”
“哎,我看我們還是趁著公司被譚大小姐毀滅之前,早點找好下家,省得到時候公司倒閉,慌得連個去都沒。”
“就是就是,這年頭,哪個人能做大事業,跑來公司現世,還不如回去相夫教子去……”
幾個人拉拉地說個不停,對傳說中的這個譚家大小姐見非常大。
然而,他們不知道的是,早在三年前譚詩就已經參與譚氏集團的經營,只是當時年齡小,沒有現面,是以垂簾聽政的方式參與公司的重大決策。
當時,公司在的手里,經營得風生水起,有聲有,是從破產倒閉的死亡邊境被救了過來,一直繁榮昌盛到至今。
“來了來了!新任總裁到了!大家別聊了!”
眾人雖心存不滿,但聽到人來了,大家還是自覺地閉上了,目紛紛往大門口的方向投過去。
一輛黑的賓利停在門口,車門被拉開,前總裁陸浩瀚率先走車里走下來。
倚在車門邊,再又手,將現任總裁譚詩從車里面接了下來。
今日的譚詩,冷艷干練的齊耳短發,發梢微卷,穿一套黑純手工定制西裝,腳上踩著一雙十厘米高的高跟鞋。
妝容也是那種冷艷風格,給人一種王降臨的震懾,氣魄十足。
譚詩跟陸浩瀚并肩走在最前面,後跟著十個同樣穿著黑西裝的男人。
走在男人堆里的,一點也不小、弱,臉上的表清冷淡漠,秒殺在場所有的男人,霸氣十足。
助理啟封對譚詩早前管理公司的歷史早有所耳聞,見人來了,主上前去接駕。
“譚總,陸總,早上好!”
譚詩頓足,眸掃了一眼旁的啟封,紅微挑,命令聲即刻下達。
“通知各部門高管,十點鐘在大會議室開會,誰也不許遲到!”
“是,譚總,我這就去通知!”
所謂新上任三把火,三年才回來,不燒點火,怎麼能樹立起譚總的威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