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金老九這邊。
半年多以前,外地一家房地產公司剛剛進雪城,就在一塊地皮上與金誠集團狹路相逢。
于是,這家公司通過人找到了金老九。
其目的,是想拿到張思洋手里的東西,據說這些東西能把王金送進去。
至于說這家公司是怎麼知道的,沒人知道。
就這樣,王金雇了唐大腦袋,金老九轉手把活兒給了我。
我倆又在黎前線上了,并且先後出了手。
這貨把假貨上去,挨了一頓削。
而金老九把我復刻的東西給了那家公司,一周時間,王金被抓!
金城集團并沒有樹倒猴猻散,而是張思洋接了手,據說要與那家公司聯手開發那塊地……
他講完了,我卻沉思起來。
表面看,似乎一切都說得過去,可又著詭異。
我嘗試著從後往前推。
事落下帷幕後,最得利的明顯是張思洋。
那麼問題來了,既然是最終獲利者,整件事的總導演會不會就是?
如果我是,眼瞅著自己親手扶持起來的人要翻天,可又不好親手拿下他,避免落個壞名聲。
又或者還有其他什麼顧忌,例如?
就在此時,外地那家公司了局。
所謂敵人的敵人就是朋友,我完全可以借刀殺人!
我讓那家公司雇人走證據,他們就可以拿著證據去收拾王金,條件就是事之後,一起開發那塊地!
想到這兒,我不由打了個冷。
如果真是這樣,那天我出手下貨,這個人肯定知道!
我仿佛看到了那晚在火鍋店走廊,張思洋角的那抹微笑,這笑容里似乎有著一嘲諷。
我說出了自己的疑問。
唐大腦袋撇了撇:“不可能!”
“為什麼不可能?”
“如果是那個娘們的主意,直接把證據給那家公司不就行了?”
我緩緩搖頭,“沒有不風的墻,做戲做全套,如果我是張思洋,一定等證據被取走以後,再去接那家房地產公司……”
“更不可能了!”他喝了口酒,抹抹說:“如果人家先拿到了東西,為啥還要和合作?”
我翻了個白眼,“你知道豬是怎麼死的?”
他搖了搖頭。
“笨死的!如果是我,一套戲做全後,只需要將[磚]里那個本子換個空白的,再寫上幾個字……”
這貨小眼睛瞪圓了,“明白了,那家公司拿到東西發現是假的,肯定聯系那個娘們!”
“對!”我點了點頭,“雙方會面後,張思洋再把真的給他……”
他接著說:“這樣一來,所有事都圓了!這娘們還能把自己洗的干干凈凈……”
“不對,不對呀!”他撓了撓頭上的紗布,“那家公司怎麼向警方解釋記事本的來源呢?”
我笑了起來:“這不也是張思洋擔心的問題嗎?如果沒有我的盜取,而是直接拿給那家公司,早晚會傳的沸沸揚揚!”
他抓起我的紅梅煙,點了一,嘟囔道:“也對,被走了,就和沒關系了……”
我點了點頭,“那家公司能如此迅速地拿下王金,上面肯定也有關系!至于記事本的來源,完全可以拿到臺面上說,甚至說買通了金城集團部員工什麼的,這都不是什麼難事!”
“這麼說,王金雇我,應該不知道!”他說。
“當時可能不知道,過後肯定一清二楚!”
他愁眉苦臉嘆了口氣,“這些人都長著彎彎腸子,干點啥繞來繞去,真他娘的費勁!咱們得離這種人遠一點兒,不讓被他們賣了,還幫著輸錢呢!”
我又一次沉默起來,如果真是這樣,這個張思洋可不像表現出來的那麼簡單,甚至對自己的不擇食,都可能是在逗自己。
“你知道洋姐什麼背景嗎?”我問泡泡唐。
聽到我的問題,他明顯神一震,“有人說,干爹是咱雪城大佬秦爺!”
秦利華?
我吃了一驚。
雪城每個區都有幾個出名的炮子,可這些人的名氣都比不過南崗秦利華、道里岳市偉和道外的于野。
市面上有句順口溜,說:雪城三大家,大偉小野敬著利華!
這三位在雪城可以說只手遮天,尤其是95年之後,所有生意都已經功洗白,走上了正軌。
而這三位里面,秦利華年紀最大,威也最高。
只要在公開場合遇到,岳市偉和于野都要恭恭敬敬地喊聲二哥。
據說秦利華在家里排行老二,把兄弟里排行老五。
喊五哥的不是沒有,但能到跟前上一聲二哥的人可不多,大部分人喊的都是秦總、秦爺或五爺。
干爹?
我不由笑了起來。
張思洋,這個人不簡單!
我不想卷進他們這些紛紛擾擾中,只想簡單活著。
有生之年能找到父母,能有一個溫暖的家,這就夠了!
就像唐大腦袋說的那樣,這些人都長著彎彎腸子,算計,太累了。
酒足飯飽,我起穿大,“走吧,去看看你師父!”
他驚訝起來,“為啥呀?”
“你不是說他快死了嘛,我陪你去看看!”
我孤單慣了,沒什麼朋友,也不想朋友,不過這貨有那麼點兒人,并不讓我反。
另外,就沖他說出了那句:你以為我像你們似的,啥喪良心的錢都拿?
也值得我幫一把。
畢竟是同道,如果他師傅真有病,我不介意給他拿點兒錢,也不枉“同事”一回。
還有一點讓我有些不忍心。
干得是同樣的活兒,我賺了兩萬塊,可他一分錢沒拿到不說,還被打了豬頭。
我心眼兒好使,不打算告訴他了。
主要是怕他吐亡,可別死他師傅前面……
為啥一想到這些,我就想笑呢?
“真去?”
唐大腦袋的小眼睛有些迷茫。
我沒好氣道:“你要是不想去,我就回家睡覺了!”
“現在?”
“現在!”
“遠呢!”
“哪兒呀?”
“韓甸!”
“哪兒?”我後悔了,這特麼也太遠了!
如果坐汽車,要先到雙城堡,大約需要一個多小時。
再倒車往萬隆方向走,還需要一個多小時,那邊還都是土路,顛的厲害。
可已經說出口了,不好出爾反爾,只好說:“那就明早來找我,咱倆再走吧!”
“嗯吶!”
他樂顛顛地穿上了羽絨服,又是幾縷羽絨飛了出來。
出了包間,款臺里的老板娘笑道:“一共三十一塊五,給三十得了!”
我看著他,他也看著我,兩個人大眼瞪小眼。
“瞅啥?掏錢哪!”我說。
他手指了指自己的鼻子,“我呀?”
“廢話,你不是說請我嘛!”
他那大腦袋晃的像個大號撥浪鼓,“不對,不對,是你說請我吃飯的……”
我終于明白點菜的時候,他為啥那麼大方了,真想踹他幾腳。
老板娘認識我,擺擺手說:“欠著吧,哪天方便哪天給!”
別呀!
這樣的話,不是還得我掏錢嘛!
我這人真不摳門,但一碼歸一碼,于是盯著這張大臉上的小眼睛問他:
“咱倆從我店出來的時候,我是不是說:了,要不你請我吃飯,咱倆邊吃邊聊?”
他不否認,“是,你是這麼說的,可我沒同意呀!”
我差點抓狂,嗓門都大了,“沒同意你蹦那麼高?沒同意你他媽跟我來干啥?”
“我以為你請客唄!”
“!”
我不想再和他掰扯了,從兜里查出30塊錢遞給了老板娘,趕快往出走。
太他媽丟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