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梯到了一樓。門開了。
傅臨楓邁步走了出去,步伐沉穩,表冷淡,手里拿著那束花,像每一天一樣從容。
但跟在他後的幾個人,沒有一個能從容地走出來。
他們站在電梯里,面面相覷。
“他剛才說什麼?”
“他說他遲到就給我們發花。”
“最貴的系列?”
“對,最貴的。”
“……老板遲到都這麼浪漫的嗎?”
消息像病毒一樣蔓延開來。
十分鐘之,整個傅氏集團都知道了。
“聽說了嗎?傅總說了,以後他每次遲到,全公司每人都有花!”
“真的假的?”
“我的天……那我希他天天遲到。”
“我也是。”
“我也是。”
“你們說傅總為什麼遲到啊?他以前從來不準時,是從來不遲到。”
“誰知道呢。但不管什麼原因,我希他繼續遲到。”
“附議。”
“附議。”
前臺的小姑娘們在群里瘋狂刷屏。
有人專門建了一個群,群名“今天傅總遲到了嗎”。
群主在公告里寫:“本群宗旨:祈禱傅總天天遲到。
傅總遲到一次,全公司有花一次。傅總遲到一百次,全公司有花一百次。傅總遲到一輩子,全公司有花一輩子。”
群里瞬間滿員。
陳默坐在頂樓的工位上,看著手機屏幕上那個群的名字,沉默了整整十秒。
然後他默默地退出了群聊。不是因為不想看,是因為他是陳默。
但他退群之前,在公告下面點了一個贊。
等閑花坊
溫夕正蹲在地上整理新到的花材,聽見風鈴響,抬起頭,就看見一個穿著白亞麻襯衫的年輕男人站在門口。
他長得很好看——不是傅臨楓那種冷峻的、讓人不敢靠近的好看,而是一種溫和的、干凈的、笑起來會讓人想起夏天的好看。
“你好,我想訂花。開業用的。”他的聲音也溫和,帶著一點南方口音,的。
溫夕站起來,拍了拍膝蓋上的土,走到作臺後面:“開業用的話,一般推薦大麥花籃或者慶典花籃,您預算大概多?”
“是我自己的咖啡店要開業,我想在店里放一些花藝裝飾。不需要那種傳統的大麥花籃,想要有設計的。”
溫夕點了點頭,拿出筆記本開始記。
他報了地址,就在花店附近兩條街,新開的一家獨立咖啡館,裝修是原木風的,主打手沖咖啡。
他說話的時候一直看著溫夕,目里帶著一種不加掩飾的、坦的欣賞。
“你什麼名字?”他問。
“溫夕。”
“溫夕,”
他念了一遍的名字,像是在品味什麼,“好聽。我程越。”
溫夕笑了笑,沒有接話。
把訂單寫好,報了價格,程越付了定金,又站了一會兒,似乎沒有要走的意思。
他環顧了一圈花店,目落在那面淡綠的墻上,又落在那束剛包好的雛上,最後落回溫夕臉上。
“你包的每一束花都這麼好看嗎?”
溫夕愣了一下:“啊?”
“我是說,”他指了指作臺上那束剛包好的花,“你的審很好。這束花的配很舒服。”
溫夕低頭看了一眼自己剛包的那束花——白雛配淡紫勿忘我,其實是包順手了的搭配。
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謝謝。”
程越走了之後,林慢慢從後面的倉庫里探出頭來,手里還拿著一把剪刀,表意味深長。
“溫夕,”低聲音,“剛才那個男的,一直在看你。”
“有嗎?”溫夕低頭整理訂單,沒當回事。
“有。”
林慢慢把剪刀往作臺上一放,雙手抱,
“而且是那種‘我看上你了’的看。你信不信,他明天還會來。”
溫夕笑了笑:“別瞎說。人家是來訂花的。”
第二天,程越真的來了。
“我來確認一下花材。”
他笑著說,手里還端著一杯咖啡,“順便給你們送兩杯嘗嘗。店里的新品,幫我試一下味道。”
林慢慢接過咖啡,喝了一口,眼睛亮了:“好喝!你們家的豆子不錯啊。”
“喜歡就好。”
程越笑了笑,目越過林慢慢,落在溫夕上。
正在作臺後面包花,今天穿了一件淡黃的針織衫,頭發扎一個低馬尾,從窗戶照進來,落在的側臉上,把的睫照得分明。
“溫夕,”他的名字,“你覺得怎麼樣?”
溫夕抬起頭,接過林慢慢遞過來的咖啡,喝了一小口:“嗯,好喝。”
第三天,他又來了。
理由是“花材需要調整一下”。
第四天,“朋友新店開業,幫忙選一束花”。
第五天,“路過,進來看看”。
每一次他都會帶點東西——有時候是咖啡,有時候是蛋糕,有時候只是一句“今天天氣真好”。
而且他訂的花,都是最貴的。每次都是。
林慢慢終于忍不住了。
第六天,程越走後,把溫夕拉到倉庫里,關上門,雙手叉腰:“溫夕,他絕對是對你有意思。”
溫夕正在整理花材,頭也沒抬:“你瞎想什麼呢。”
“我瞎想?”
林慢慢掰著手指頭給數,“第一,他每天來。第二,他每次來都看你。第三,他每次訂的都是最貴的花,而且訂完之後本不問花什麼時候到,好像他來花店本不是為了花。第四——”
“慢慢,”
溫夕打斷,抬起頭,表認真,“掙錢要。他想訂什麼就訂什麼,我們賣花就行。”
林慢慢看著,看了好幾秒,然後嘆了口氣:“你就是不開竅。”
溫夕低下頭繼續整理花材,沒有說話。
不是不開竅,是不能開竅。是一個結了婚的人。
下午六點,天已經暗下來了。
溫夕正在收拾店面,手機震了一下。拿起來一看——傅臨楓的微信。
“晚上不回去吃了。有應酬。”
溫夕盯著那行字看了兩秒,回復了一個“好”。把手機放進口袋里,繼續桌子。
林慢慢正在鎖門,聽見手機響,隨口問了一句:“誰啊?”
“沒誰。我老公,說不回來吃飯了。”
林慢慢鎖好門,轉過來,看著溫夕,眼睛忽然亮了起來:“那不正好!走,我帶你去個好地方。”
“去哪兒?”
“新開了一家酒吧,就在前面那條街上,特別火。我早就想去了,一直沒人陪。今天你老公不回來,咱倆去湊湊熱鬧唄!也慶祝咱們掙到錢了,去消費消費!”
林慢慢拉著的胳膊,眼睛亮得像兩顆星星,“溫夕,你天天兩點一線,花店、回家、花店、回家,你不悶嗎?去吧去吧,就一會兒,九點就回來。”
溫夕猶豫了。
從來沒有去過酒吧。
那種地方在以前的認知里,是跟無關的、另一個世界的東西。
但林慢慢說得對,好久沒有“出去玩”過了。
自從結婚之後,的生活里只有花店和別墅,兩點一線,傅臨楓不回來吃飯,回去也是一個人待著。
“那……就去一會兒?”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