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折枝繼續看口供。
用手指住卷宗的邊角,防止發脆的紙頁卷翹,一行一行地往下看。
【家父代全村三十七戶上書縣衙,狀子遞了三回,回回石沉大海。】
看到這一行,眸一。
“三回……”
明知道對面站著的是攝政王府的人,明知道這狀子遞上去大概率跟紙鶴似的有去無回。
這位里正,還是去了三回。
有種。
但也正因為有種,所以才死了。
沈折枝的指尖在那行字上輕輕了一下,沒有說話。
【出事當晚,家父說有人約他去雲屏山腰的土地廟商量退田之事,家父去了,此後再未歸來。】
【次日,獵戶在崖底下找到了家父。】
看到最後,沈折枝眸一暗。
把周大牛的口供輕輕合上,放在一邊,然後翻開第二份,來自青州府捕頭的口供。
翻開一看,就一行字。
【經查,周德厚系酒後獨行,失足墜崖,與他人無涉。】
沈折枝:“?”
一時之間竟不知道該說些什麼。
一個青州府的捕頭,只用了十九個字,就代了一個活生生的人是怎麼死的。
沒有調查過程,沒有走訪記錄,沒有證收集,甚至連最基本的現場勘驗描述都沒有。
難怪這案件繞過了刑部,直接送到了大理寺。
若非今日看到了青州二字,多留了一份心眼,怕是這輩子也不知道會有這麼離譜的案件和員。
沈折枝把兩份口供擱在一起看了看。
一個說有人約,一個說獨行。
一個說清醒赴約,一個說喝醉了。
都長在各自臉上,說的話卻好像不在同一個案子里。
周大牛說他爹是被人約到雲屏山的,那是怎麼約的?口信還是書信?約他的人呢?土地廟呢?怎麼不查?
而捕頭的口供里,一個字都沒提。
兩份口供的篇幅差距更是離譜。
周大牛的口供,詳詳細細,事無巨細,從田地糾紛的起因寫到出事當晚的經過,時間地點人前因後果,寫了滿滿一頁紙。
甚至連他爹出門的時候穿的什麼裳,走的哪條路,都代了。
捕頭的口供就那一行,連個標點都不想多給。
這種態度,連應付差事都算不上。
這什麼?
這欺負死人不會說話。
沈折枝的心往下沉了沉。
在刑部待了這麼久,比這更離譜的東西見過不。
有些案子,卷宗送上來的時候,翻開第一頁就知道後面寫的全是廢話。
但知道歸知道,每次看到這種東西,心里還是會堵。
心煩意地把捕頭的口供扣在桌上,開始思索。
口供對不上,仵作打馬虎眼,三天結案,這些加在一起,頂多說明這案子有蹊蹺,辦案的人在和稀泥。
憑這些,遠遠不夠。
若想將此事鬧大,最要的東西,在卷宗第一頁的右上角。
涉事方一欄里,用工整的楷寫著一行字。
【攝政王府副將陳安,奉王府令,于雲屏山征地修建獵苑。】
沈折枝的眼神定了定。
【奉王府令】
這幾個字,被用指甲掐了一道印。
奉誰的令?
王府只有一個主人。
這座獵苑,是給裴凜修的。
征地的命令,自然也是裴凜下的。
因為征地引發的糾紛,一個代三十七戶鄉親遞了三次狀子的里正,在被約到深山野廟的當夜,從懸崖上掉了下去。
這條因果鏈,清清楚楚,一環扣一環。
沈折枝抿了口快要涼了的茶,而後把茶杯輕輕擱在桌上。
“還好我記好,記得那青州也是裴凜的地盤。”
青州刺史什麼來著?
好像姓方……方志遠。
這人是裴凜一手提拔的,從一個七品縣令,三年之連升四級,被安排到了青州刺史的位子上。
升遷速度之快,當年在朝堂上引起過不小的議論。
有史參過一本,說方志遠才干平庸,升遷過速,恐有以權謀私之嫌。
結果奏折遞上去第二天,那位史就被調到了嶺南去數椰子。
從此,沒人再提方志遠三個字。
而青州的駐軍,同樣歸裴凜節制。
刺史是他的人,駐軍是他的兵,捕頭聽刺史的,仵作聽捕頭的,一層一層往下。
在那個地方辦事的人敢三天結案草草了事,不用想也知道,是誰在後面撐的腰。
這由上到下一條線,順著捋下來,條條都指向同一個方向。
“這回讓我抓著了吧。”
沈折枝的聲音輕飄飄的,帶著一種獵手發現獵蹤跡時的從容。
太清楚這種案子的分量了。
當然,也同樣清楚,就算這案子捅出去,也不了裴凜本人的基。
一個副將在外面征地出了人命,裴凜大可以一句“本王不知此事”撇得干干凈凈。
陳安扛下所有責任,青州府的人擔個失察之罪,該貶的貶,該罰的罰。
裴凜坐在王府里喝他的茶,翻他的案卷,繼續當他的攝政王,毫發無傷。
但那又怎樣?
足夠膈應他了。
往大了參,便是攝政王縱容屬下魚百姓,致人橫死,有失人臣之德。
往小了咬,也可質問:堂堂王府獵苑,地基之下竟著一條人命?王爺您過往歇息時可曾安穩?夢里可有人向您托夢喊冤?
而且,這本卷宗從哪兒來的?
是裴凜親手讓人從大理寺的廢卷庫里搬出來的。
為了折騰,他讓人把能找到的陳年舊案全都翻了出來,不管有用沒用,一腦兒全塞進了箱子里。
他搬的時候,大概做夢也想不到,這堆用來刁難的故紙之中,竟夾著這麼一顆雷。
沈折枝靠在椅子上,心總算暢快了些。
這就,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蛋。
“王爺英明啊。”
在心里給裴凜鞠了一躬。
隨即直起子,將那本卷宗仔仔細細合好,用一張嶄新的宣紙妥帖包覆了一層,放在桌角最順手的位置。
做完這些,對著書房門外清喚一聲:
“破月,進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