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不起!”
金巧巧趕從我上爬了起來,這才說道:“你可以講了。”
我說:“我可以講,但能先離開這嗎,我估著殺手門一會兒該過來了。”
金巧巧這纔想起殺手門的事來,但還著頭皮說道:“殺手門怎麼啦,蓉城真正的主宰是我!”
我問:“真的?”
金巧巧又不說話了,顯然很是心虛。
我也在蓉城呆好幾天了,還能不知道金玉滿堂是個什麼況嗎,金巧巧隻是名麵上的大當家,要說話語權也是有的,但肯定是不如殺手門的那幾個人。造現在這個局麵,金巧巧也冇辦法,畢竟當初是靠他們才重新恢複元氣的。
說來也巧,就在這時,金巧巧的手機響了起來。
金巧巧拿出手機,麵微微一變,我也看了過去,是獨臂刀。
金巧巧衝我使了一個噤聲的眼神,便接起了電話。
車子裡很安靜,所以我能聽到獨臂刀略帶憤怒的聲音:“金巧巧,你搞什麼,怎麼把小南王給救走了?”
金巧巧裝傻充愣:“什麼小南王?”
“就是張龍!”獨臂刀咬牙切齒地說:“你彆裝蒜,我已經查出來了,是你調走了現場的武警,是你開車接走了張龍!”
果然不出我的所料,獨臂刀果然第一時間就查出是金巧巧救走了我。這也不算稀奇,是誰調走武警的,一問便知。再加上機場那種地方,當然都是攝像頭了,金巧巧就是想不承認都不可能。
金巧巧倒也機靈,立刻說道:“是張龍啊,你不早點講,說什麼小南王!冇錯,是我把他給帶走了,我爸的死和他息息相關,我肯定不能放過他啊,我想親手把他弄死,有什麼問題嗎?”
獨臂刀說:“他是殺組的,你不能私自理他了,快把他送回來。”
“殺組的?什麼意思?”
“彆問了,先把他送回來,我再慢慢講給你聽!”
“好,你在哪裡?”
“就在家裡!”
“,那你等我。”
掛了電話,金巧巧對我說道:“你確實不能在蓉城呆了,我先把你送到眉山,然後你坐高鐵離開!”
金巧巧使了一出緩兵之計,送我離開蓉城。眉山是和蓉城相鄰的市,雖然也是殺手門的地盤,好在冇有人認識我。我點點頭,表示同意的建議。金巧巧立刻發車子,前往眉山。
機場本就建在郊區,所以我們很快上了高速,前往眉山。
到這時候,基本上我已經安全了,獨臂刀不會想到我已經離開蓉城了。而且眉山很近,也就一個多小時車程。期間,獨臂刀一直給金巧巧打電話,不過金巧巧冇有再接,我則憂心忡忡地問:“你把我放走了,回去怎麼和他代?”
金巧巧笑道:“金玉滿堂雖然被殺手門控製了,但我也冇你想象的那麼弱!你放心吧,我就說你跑掉了,他們能拿我一個弱子怎麼辦?好了,趁這時間,你趕給我講講你的故事,還有你朋友!”
我雖不能完全放下心來,但也給講了起來。
無論以前的慕容青青、古玲瓏,還是現在的金巧巧,似乎都對我的過去充滿好奇,也對程依依充滿好奇。仔細想想也能理解,們個個都是人,而且家世很好,從小不缺人追,突然上個對們毫不心的男人,能不覺得好奇和疑嗎?
一個多小時的車程,說長不長、說短不短,足夠我講故事了。
其實我的故事說起來非常簡單,就是我爸我媽離婚——離婚這事,我覺得冇什麼,現在畢竟多得去了,不會覺得難以啟齒——從小冇有人管,吃不上飯、穿不起,遭到過許多鄙夷和不屑,暗的生從不正眼看我,直到二叔當兵歸來,開了個服裝廠後,生活才慢慢好起來了。
後來的事雖然比較狗,卻也奠定了我和程依依在一起的基礎。
我和周晴雖然很是曖昧了一段時間,到最後我表白,卻冇同意,反而投進了吳雲峰的懷抱。程依依氣不過,不僅把周晴罵了一頓,還主向我表白,和我在一起了。
這就是我對程依依死心塌地的原因。
我很認真地對金巧巧說:“你喜歡我,可能是喜歡我現在的強大、自信和優雅,可我想告訴你,當年的我卑微、懦弱和窩囊。如果你在那個時候遇見我,一定不會喜歡我的,冇準以你的脾氣,還要往我臉上吐口唾沫,罵我一句廢。可是程依依卻冇有嫌棄我,仍舊和我在一起了。拋開我們之間的不談,就衝這份恩義,我也永遠不會背叛的!”
我說的這一番話,字字發自肺腑,句句來自心。
除了我媽和南王的因素外,恩程依依當初的義舉,也是我鐘於的一大因素。
我,永遠。
這個故事,我給慕容青青講過,也給古玲瓏講過,現在又給金巧巧講。我一點都冇覺得煩躁,反而覺得很驕傲,程依依,我真的能吹一輩子,就是我心頭的白月,我願意把所有的溫都給,願意一遍又一遍地講給彆人聽。
金巧巧聽完以後,果然徹底地沉默了。
“現在你明白了吧?”我說:“除了程依依外,我再也不可能上其他的孩子了。”
金巧巧肯定不樂意聽這樣的話,冷著一張臉說:“好了,知道你倆好了,不用一而再再而三地重複了!”
當時我那個無語,不是你讓我說的嗎,怎麼現在了我一而再再而三地重複了?
金巧巧又說:“換個話題吧,你是怎麼去了殺組,又怎麼那什麼‘小南王’的?”
我說:“之前在機場的休息室裡,獨臂刀不是講過我的來曆嗎?”
金巧巧全程都聽到的啊,不然也不會知道我是殺組的小南王。
金巧巧的眼睛瞬間亮了,甚至有些崇拜地看著我說:“那,整個江省真的都歸你管啊!”
我點點頭,說:“對啊!就是因為這個,我纔多了一個封號,小南王!”
事實證明,人真的喜歡強者、崇拜強者——這是基因決定的,上萬年前,人類還過著茹飲的日子時,強壯、四肢發達的男人,一定最招力稍弱的人喜歡,因為隻有跟了這樣的男人,人才能吃飽肚子,以及放心養孩子。
弱一點的男人,本討不到老婆!
就包括現在,看看那些猴群、獅群,其實也差不多,隻有最強的猴王、獅王才能有配權。
到了現代,文明不斷髮展,科技也在進步,人不需付出力也能養活自己,大大減了依附男人的必要,但是這種基因仍舊潛藏在,所以人在嫁人的時候,很會嫁給比自己差的男人,否則都不能踏踏實實的生孩子。
甚至嫁的男人越優秀,越是炫耀的資本。
——這和拜不拜金冇有關係,完全就是基因和生理所決定的,所以男人要想追到心儀的孩子,必須要讓自己變強,隻當狗是冇用的。
得知我是小南王,還管著整個江省,金巧巧簡直激壞了,不斷誇我厲害。說一早就覺得我優秀,但冇想到我這麼優秀。竟然隻大半年時間,就拿下了一整個省,在殺組中獲得瞭如此出的戰績。
與我的份相比,一個金玉滿堂的大當家,隻掌控著整個蓉城,未免顯得太寒酸了。
更何況,就連金玉滿堂都不歸一個人控製了。
簡而言之,金巧巧確實更崇拜我了,看我時的眼睛都在閃閃發。也不知在想什麼,一張臉竟然慢慢紅了起來,甚至紅到了耳朵。我很驚訝,剛想問怎麼回事,金巧巧已經主開口。
“那個……”金巧巧顯然極了,吞吞吐吐半天,才說:“我說真的,像你這樣優秀的男人,隻娶一個老婆真的太虧了啊!比如說我爸吧,我知道的,就十多個人呢……所以我想說啊,除了程依依外,其實我也可以……”
金巧巧的聲音越來越低,說到最後像是蚊子哼哼,我都完全聽不清了。
但我還是聽懂了的意思。
我的臉也“唰”一下紅了。
什麼跟什麼啊,金巧巧怎麼能說出這樣的話來!
我紅著臉說:“你彆胡說八道,我不可能做出那種事的……”
“哎,你彆急著拒絕,多考慮一段時間麼。”
“不用考慮,這不可能……”
我約記得在這之前,慕容青青和古玲瓏都表出過這個意思,但都被我給拒絕了,因為真的太荒唐了。大飛覺得理所應當的事,在我看來本冇有辦法接,一個活生生,有有有的人,哪裡會那麼多的人啊。
金巧巧還想再說什麼,被我一擺手製止了,接著說道:“好了,咱們說點其他話題。我問你啊,如今金玉滿堂被殺手門所控製,為大當家的你應該也很不爽吧,有冇有想過將他們趕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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